六、聘用及待遇
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,实行劳务派遣制。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,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期限为1年,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相关待遇执行市劳动合同制同类人员标准。劳动合同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者,可续签劳动合同。
七、组织与监督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回避制度。严肃招聘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经查实后,取消其报考、聘用资格;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,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招聘工作由市人防办和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。本公告由东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原标题: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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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:0515-885958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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